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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校对工作细则
发布时间:2023-10-19 发布者:张伟 浏览次数:

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校对工作细则

校对工作是保证学报编辑质量的重要环节,编辑人员要以严肃认真、一丝不苟的态度对待校对工作,把差错率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。整个校对工作实行“三校”,具体要求如下:

1.用红笔改正清样上的错字、倒字、横字、病句、多字、缺字,以及接排、另行、字体、字号等差错;改正公式和符号的错误。

2.检查版式是否符合要求,包括大标题、副标题、小标题、图题、页码、书眉是否正确,水线粗细是否恰当等。

3.检查注释、参考文献与正文所标序号是否吻合,是否缺项和规范。重要引文一定要与原文核对,确保准确无误。

4.检查摘要、关键词、作者简介、英文翻译是否准确、规范。

5.检查图片、插图、表格等有无错误,其位置是否恰当。

6.检查行距是否匀称,字距是否符合规定,各篇是否统一。

7.检查多级标题、参考文献、多种标注的字体、字号是否统一。

8.“一校”时除基本解决以上问题外,可对处理欠佳的稿件作必要的润色和再加工,但尽量避免大删大改。

“二校”要解决一校后待处理的问题(如版面等)。

“三校”要做到解决全部问题,特别注意检查大小标题、摘要、关键词、姓名、参考文献、注释、页眉等,确保无错并与目次核对。

9.“三校”完毕后,责任编辑之间须自行交换互查,编辑部主任和值班编辑按每人发稿量的1/2进行抽查。

10.“三校”和复查后,交给主编总审阅。主编检查签字后方可付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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